包頭市創(chuàng)科環(huán)保設備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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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稀有氣體處理:
雖然稀有氣體并不危險,但大量稀有氣體的積累會降低周圍的氧氣含量,進而令人窒息。
(1)在戶外適當的地方排放。
(2)如果氣瓶或儀表在室內,可與排氣管連接,導致室外排放緩慢。
二、氣體處理:
(1)粘在容器閥門或器具上的粉末、石油、油脂和可燃物,可在氣體協(xié)助處理前進行清理。
(2)嚴禁在同一地點和附近處理助燃氣體和可燃氣體,防止爆炸。
(3)助燃氣體處理周圍不得有明火、易燃易爆物。
三、可燃氣體處理:
(1)當可燃氣體消耗量較大時,應盡量選擇人少的地方,嚴禁周圍動火,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、砂水。
(2)從氣瓶中排放可燃氣體時,工作人員應站在出口側,避免氣體噴出傷人。
(3)選擇燃燒方式時,應安裝減壓閥,控制可燃氣體的速度,緩慢釋放,然后在燃燒裝置中充分燃燒。
四。有害氣體處理:
(1)處理有毒氣體時,工作人員需要戴防毒面具、手套等與處理工作無關的勞動防護用品。禁止進入有害氣體處理區(qū)。
(2)用于處理有毒氣體的吸收劑和吸附劑在使用前應保證其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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